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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 第三十九章


绣红揪了一把自己的脸,  疼的,这好消息突然砸头上,让人难以相信。

        希希推了她一把,  催促她快点去接过那只红梅闹春和工具筐,  绣红这才不好意思的伸手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屿干脆帮她别在头发上,  “第一个作品当然要自己试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绣红摸了摸梳成麻花辫的头发,脸红红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头讲通了,  绣红就回家跟亲爹林青山一说,  以后每天抽出两个时辰过来,  专门学做绢花。她脑子好使又手快,  旧款式一学就上手,  能做出七八分的感觉,  剩下的就是慢慢做熟习惯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绣红还是有些许美中不足,  如果让她模仿现有的款式,她能立刻反应过来,如果是想研发新款,  绣红就抓瞎了,做来做去都是四不像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屿清楚,  这是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美术教育,  全靠天赋撑着,  绣红才没法做出创新,如果她能专门学习,成就肯定不会止步于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可惜了,  林屿也不是美术专业,更没法教人,  他能做的就是绣红多观察生活的景色,  仔细记住其中的细节,  短时间想提高审美,难。

        秋天风景如画,这天林屿让绣红去摘山上的野菊花泡水,顺便数数野菊花有多少种颜色,绣红带回了一包菊花,还摘了几把野菊花回来插瓶。

        淡黄色的野菊插在被熏烤过的竹筒里,虽然不是什么名贵花卉,也有几分生机勃勃的野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山上的菊花一共有三种颜色,深黄的,浅黄的,还有白色的。”绣红认真说着,“我每样都摘了一把,好看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屿的好看两字还没吐出来,希希从背后走过,插了一句,“这把野菊有六种颜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屿:??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不信?”希希把野菊重新抽出竹筒,拨弄两下,把它们分成了六份,每一份的花瓣颜色看起来都极为相似,至于分别,林屿压根没看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信邪,起身去找了一张白纸,把野菊放到白纸之上,终于看出一点点的差别。除了深黄浅黄和白色,的确还有三种颜色介于它们之间,深黄里加了一丝紫,浅黄里带着一点绿,很容易被忽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是真的服气,天赋这种东西真是不讲道理。有人天生是色盲,也有人天生能分辨出几千种颜色,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是希希厉害,一眼就看了出来。”林屿夸奖她,希希反而红了脸,“绣红姐也厉害,看一遍就学会怎么做绢花,我就怎么都学不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噗,绣红先撑不住笑了,她年纪比希希大,可如果要按照辈分来说,她是林屿侄女,比希希要小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屿显然也想到这一关节,也跟着笑了。但以古代的情况来说,叔叔比侄子岁数小也很常见,照样要按照辈分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两自己看着办,各论各的也行,喊名字也行。”林屿不会按头让她们改口,随她们的意。

        绣红这才松了一口气,喊比自己小的女孩姑姑,也的确怪怪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称呼这事不会影响女孩们的友谊,等到绣红把基础手法学会,林屿就把这事告诉了胡婆婆。

        胡婆婆也没往心里去,她笑的爽快又豁达,“我还以为你小子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说,结果你找了另外的解决法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做人得讲良心嘛。”林屿认真的,“当时我缺钱,胡婆婆肯出手艺跟我一起合作,现在赚了,总不能把胡婆婆撂到一边先跑吧?”更别说以前胡婆婆对他的种种照顾,他都存在心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嗨,其实这段时间,胡婆婆我也赚了好几十两,要说养老肯定够用,哪里会缺钱,你如果不想做生意,直说就是。”胡婆婆摆手,不以为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不行,银子哪有够用的?十两有十两的生活法,五十两有五十两的过法,当然越多越舒服。而且,胡婆婆难道不喜欢做这个?”

        胡婆婆脸上的笑意加深,不住的摇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屿相信自己没看错,满足温饱后,人就需要再给自己规划一个新的目标,当大夫的满足于救人的成就感,做衣服的喜欢看满街都是自己的作品,就算是做发饰的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兴县的妇人们,现在都以佩戴绢花发饰为时尚,加上林屿他们还教怎么编头发,妇人之间有买了两件三件的,争相炫耀自己的美丽。作为美丽的缔造者,胡婆婆现在上街多了一个新爱好,就是看一路上能碰到多少出自她手的发饰,最高几率是一天八件。

        胡婆婆并不怕自己的心思被看穿,甚至还隐隐有点小骄傲,看,这些都是她做的,可比以前卖出一件昂贵的绣品还让人高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的确,我就是喜欢做这个,还打算继续做下去。”胡婆婆已经把这个当成她新事业的起跑线,不过她话锋一转,“就是可怜我的一手绣活,没人继承”

        胡婆婆絮叨着:“要说老婆子以前,在刺绣界也是有名有姓的,当初翠州的刺史大人新官上任,还请我去做过新官服哩!银鱼袋上的花纹绣的真真的,跟要活过来一样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是刺绣费眼睛,到了四十上头,老婆子眼神就没那么清楚,只能转行做衣服,刺绣碰的少,我也收过几个徒弟,最后都没留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呢?”林屿好奇。“顶尖绣娘还是很赚钱的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胡婆婆苦笑:“那顶尖的绸缎丝罗,比婴儿的皮肤还嫩,禁不起一点剐蹭,连手上茧子都要定期修理,村里的姑娘哪有那个条件保养双手?能学个皮毛就挺不错了。我教过的徒弟啊,也有天赋好的,只可惜家里没条件让她好好学,只能半途而废。”胡婆婆也是说不出的惆怅,只能说造化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起身去内屋拿出巴掌大的桌面小绣屏,“看,这还是老婆子年轻时绣的双面美人,别的绣屏都卖了,就这个留下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屿接过绣屏,先闻到一股淡淡的木质清香,然后才注意到绣中美人。绣屏可以转动,正面是个凭靠在栏杆上的美人,俊眉修母,鹅蛋脸,眼神里透出淡淡的哀愁,握住一卷书册。而背面就是美人的背影,身段婀娜,纤腰柳摆,说不出的动人。绣屏颜色缤纷而不繁复,一根根的丝线被劈的很细,比最细的工笔画还要出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是两面的图案还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简直就是个精美艺术品!

        “美吧?”胡婆婆对自己的手艺也很自豪,“当时我最满意这副绣屏,这才留了下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的确很美,我从没见过比这个更美丽的绣品,要是没有流传下去,真是可惜了。”林屿十分惋惜,这要是能流传到现代,怕不是要拍卖出天价?

        胡婆婆嘴角一勾,戏肉终于来了:“要是希希愿意学刺绣,你同意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啊?”林屿放下刺绣,扶了扶额头:“婆婆您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!您是什么时候打希希主意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三个月前。”胡婆婆承认的痛快,“这小姑娘平时不声不响,也不像楚楚嘴甜,但我发现只要交到她手上的绢花,颜色搭配一定是最出色的,这是天赋也是才能,怎么能够浪费?学刺绣,对颜色的辨认就很重要,剩下的基本功只要练就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么大一个有天赋,还有条件养护双手的孩子在眼皮底下晃,胡婆婆能忍住就怪了!她已经悄悄教过希希几种简单针法,那孩子一点就透一教就会。

        胡婆婆这才忍不住想要收徒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婆婆,如果希希自己也愿意,还能吃这个苦,我也不会反对,可她自己能下功夫苦练吗?”林屿迟疑,“小孩子没个定性,万一后来又嫌累嫌苦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也学了再说!万一她不会后悔呢?”胡婆婆反问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屿被问住了,的确,做什么事都是小马过河,下河才知道,而且就算以后希希后悔,做衣服裁缝也能用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这事我回去问问,但是胡婆婆可不能厚此薄彼啊,把楚楚一块收下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不提我也想说呢,楚楚性格跳脱,刺绣坐不住,但学点总没坏处。”一只羊也是赶,两只羊也是放,胡婆婆还算的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屿回家去一问,没想到希希居然答应了,连楚楚也愿意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要学可就要认真学,每天都要坚持练习,以后你们玩的时间可就少了。”林屿故意说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希希认真回答:“技多不压身,学门手艺没坏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是,说不定以后希希就成刺绣大家了,到时候我就出去宣传,我是希希大师的同门师姐!”楚楚吐着舌头,摆出要蹭热度的架势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小姑娘既然打定主意,林屿也就随着她们去。虽然跟胡婆婆是老相识,林屿还是郑重置办了拜师礼,用红封包起束脩,还要准备二斤腊肉,亲自拎着送给胡婆婆。

        胡婆婆笑纳。

        从此她们两玩乐的时间再次压缩,上午去学刺绣,下午还要跟着学算术,连出去摘果子都没时间。不过也就是刚开始累,等到练熟基础,以后只要慢慢练习就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对此,康平跟康安满怀敬畏,主动给自己找事做,是个狠人呐!他们两恨不得天天玩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是要趁现在多学习才对嘛,不然长大更没时间,你两要是闲着就去练字,每天写十张。”林屿对两兄弟说,“放心,大哥跟你们一起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三天不练手生,他也要保持学习嘛。

        麦子收进了库房,村里的壮劳力也闲了下来,林屿的新房子也终于可以动工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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