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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封长津(十四):看不清脸的男人


  那是什么?!

  白色的影子朝着地平线小跑而去,眼看就要消失在我的视线。我顾不上严寒,绕过帐篷就向白影子的方向追去。

  “喂!你在做什么?快回来!”

  阿贤站在我身后大喊,与我间隔了七八米的距离。

  我缓缓回头,看了她一眼,没有说话。当我再次转身追望,那影子已不见了踪影。

  “唉......”我哀叹一声,慢慢走去阿贤身边。

  我还没走到她身前,阿贤一把就将我拽了过去,推在了帐篷后。

  “怎么了?!”我被吓了一跳,这月黑风高的,她想做什么?

  “你刚才看到了什么?”阿贤迫切的询问。

  “我刚想过去一探究竟,你就一声将我唤了回来。”我不甘的望了望那条小路,“具体是什么我也不清楚,但那东西酷似一条白狗,还长着一条毛茸茸的尾巴。我还寻思着,谁大半夜把小狗扔在这荒郊野岭,要是被冻坏了怎么办?”

  “啪!”

  阿贤一个耳光扇在我脸上,我的脸颊瞬间火辣辣的疼。

  “我去,你做什么?!”我惊愕的看着她,方才挨打的部位已经开始胀红。

  “你看到的是引魂狗!你要是跟它走了,就再也回不来了!”阿贤神情严肃,担忧的盯着我的眼睛。

  “引魂狗?那是什么?!”我没听说过这种东西,如果勾魂索命,我只知道黑白无常、牛头马面。

  “白狗在我们的这里是辟邪的贵狗!传说,将死之人在弥留之际,都会有一个戴着斗笠却看不见脸的男人,怀抱着一只白狗来接你。他走到你面前,会将白狗放下,那白狗一下了地,就会一路无阻的向前奔跑!这时,看不清脸的男人就会冲着你指指白狗跑去的方向,示意你紧紧跟着它,千万不要跟丢!”阿贤是个土生土长的朝鲜人,对当地的传说、诡事,从小便耳熟能详。

  “万一跟丢了呢?”我从帐篷上爬起来,抖了抖衣服。

  “如果你跟着白狗跑到了尽头,你就会突然睁眼,再大的病、再重的伤也能渐渐痊愈,证明你度过了这番劫难,今天还不是离开的时候。”阿贤很温柔的为我整理了一下衣衫,“相反,如果跟丢了,那个戴着斗笠的男人就会再次出现,引领你去往冥府。”

  “那么我看到的,是接引将死之人的魂魄,重回肉体的灵狗?”

  阿贤点点头:“应该是的。但还有另一种可能。”

  “嗯?”

  “鬼和人一样,人很难见到鬼,鬼也很难见到人。客死他乡的人,寻不到回家的路,戴斗笠的无脸男,就会放出怀中白狗,引领他的魂魄,魂归故里。死在异乡的人,灵魂回到家乡的那一刻,冥府的大门也同时为他敞开,在看了最后一眼故土后,便会跟着白狗,一路通往另一个世界。”阿贤握住我冰冷的手暖了暖,看样子,她受惊不浅。

  “戴着斗笠的男人应该就是冥界使者吧?”我回想着国内盛传的牛头马面,暗道,不是一个地头,连收魂儿的都换了家公司。怪不得算命的老道,一不给当兵的看,二不给外国人看。

  “嗯。他生前也是一个可怜人,死后为掩盖生前所犯下的罪行,以厚重的斗笠遮住面容,帮助那些不幸的人,偿还未尽的余孽。”阿贤和我走过帐篷,决定在湖边聊一聊。果然多出一个人,连寒冷的冬风也随之削弱了不少。

  “他的业障很深吗?”我又问道。

  “这我就不太清楚了,小时候爷爷没跟我们讲过那些。”阿贤纯真的眼睛还未被外界的欲望所污染,很亮、很清澈。

  “好吧。”我淡淡的有些失望,因为我从小受爷爷的熏陶,对这些稀奇古怪的传说异闻十分感兴趣,“不过......为什么白狗会出现在这个鬼地方呀?”

  “嗯哼~”阿贤望了望我的侧脸,“你不是也说了吗?这个‘鬼地方’!”

  “啊!”我顷刻间恍然大悟,长津湖畔,在抗美援朝那几年不知牺牲了多少志愿军将士,更是不知战死了多少南北朝鲜“本自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”的同族同胞!想必那戴着斗笠的无面男定是怀抱着白狗,前来此处,接引那些战死异乡的忠魂义魄。

  想到这儿,我不禁灵光闪过。我们虽然不像美国人一样,讲究一个马革裹尸还,但“青山处处埋忠骨”也不能代表牺牲在朝鲜的志愿军,能魂归故里呀!人家朝鲜人有朝鲜人的神仙,我们中国的神仙能跟他们的神仙通融通融,把我们将士的忠魂引领回乡吗?别落得一个国门回不去,他门不接收的惨状,让忠魂义魄无处可去那怎么了得呀!

  不过我又细想想,这南北朝鲜加在一起,不过是一个跟台湾岛差不多的地头,几路神仙加在一起,那估计也顶不过我们的一位阎王爷,所以志愿军早就该魂归故里了。

  我和阿贤绕着营地走了一圈,跟各个帐篷都打了声招呼,以彰显我这个队长与基层队员心系一处,是不可多得的好长官。

  审查完毕,我们回到各自的帐篷草草睡下,等着第二天的艰苦工作。

  早上,天色蒙蒙亮,我便艰难的冲破睡袋的封印,穿上衣服,洗了把脸,就召集了二组绝大部分成员。背上装备,提着干粮,就一路朝着昨天拉上警戒条的位置前进。

  清晨的气温还在零下,我们到来的这个时间,刚好是长津湖一带一年中最冷的两个月。寒风刮在脸上,就像是用凌迟的小刀子,一刀刀划下片片血肉。

  狼林山脉格外的寂静,我们约定每人的距离不超过半米,如果走散了,就用棍状物体猛敲树干。发出的声音,足以让我们找到脱队人员的位置。在大山深处,大声喧哗那是大忌!如果碰上好说话的山神,可能三番五次的叩拜一通,也就放你出去了,但要是碰上脾气坏的山神,那就让你遇上鬼打墙,直到你饿死,暴尸荒野,也不让你再看见山外的太阳!

  “我靠!”

  刚到狼林的背坡,我就惊吼了一声。昨天我们拉下的警戒条,已然四分五裂,东一块西一块,明显是遭到了故意的破坏!

  “哎呀我去!”胖子站在我旁边,看着四处都是警戒条,也连连发憷,“这是什么人弄得啊?!这么大的胆子,敢跟政府作对!”

  “哼!”哨子摸了摸他的那把饱经风霜的工兵铲,“这恐怕不是人弄得,是狼做的!你们看,在警戒条破碎的断裂处,是不是有明显的撕咬痕迹!”

  我走进断裂的警戒条,蹲下看了看,真如哨子所说,这上面还沾着几许零星的唾液,不过早已冻成了冰珠子。

  这个季节进山,不必担心蛇与熊,因为食物的匮乏,它们早就冬眠去了。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行踪不定的狼群,昨天晚上幸好听了温雨阁的建议,没有早早的开始动土,要是昨天真留在这儿,没准我们都已经成了狼粪了!

  不过今天,任使它再多的狼,我们也不惧!因为这次我们表明了是要动土的,自然是有备而来,只要狼在朝鲜不是什么保护动物,管它多少,来一个杀一个,来一群杀它个断子绝孙!

  我放下背包,坐在行囊上,看着胖子带领那些朝鲜人清理着土上落叶,终于能知道小时候老师站在后门口,看着我们写作业时的心情了。

  枯叶清扫完毕,足有十几米长宽的一大片土地露在了我的面前。我踏在上面踩了踩,心说,那伙好吃懒做的美国佬还真够专业的,指不定在自家后院埋了多少宝贝呢!

  温雨阁带领的那波摸金校尉,自然是探土的好手,拿起家伙,三下两下就能把盗洞给挖开。但是今天不同,我们今天还跟着一群等着吃肉的白眼狼呢!他们以往下地摸金,那挖到的东西都是自己的,而今天,他们九死一生挖出的名器,却都要原封不动的送给这伙朝鲜人,他们肯定非常不情愿。在不甘与愤怒的驱使下,这伙摸金校尉蹲在一圈,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大眼瞪小眼的抽着香烟。

  胖子看了看他们,瞬间就来气了,立马想过去训斥。

  我拦住了胖子,又瞥了瞥一旁的朝鲜人:“下地摸金,肯定指望不上他们,回头咱们九死一生带上来的宝贝还得分毫不差的送给他们。甭说这伙人了,连我都不乐意!你跟哨子受点累,教他们怎么动土,然后监工就行了。等到了下地的时候,再轮到我们上阵!”

  “得嘞,汪大队长!”胖子一听,觉得我说的很对,便拿着茶杯,装出一副领导的样子,朝那伙人走去。

  工程进展的比我预计的要慢的多,大半天过去了,连那层沙黄土都没能挖干净。我忍不住过去看了看,只见这些朝鲜人个个满头大汗,有几个甚至已经脱去了棉衣。

  “这是怎么回事?!”

  “啧!”哨子蹲在我旁边,看着下面努力工作的朝鲜人,“不是他们不下功夫,是这地下全是冻土,根本就挖不动!现在他们的进展已经算是快的了!”

  “如果先在上面点一把火,让冻土化一化,是不是会好一点?”我摸了摸铲子挖出的横截面,冰冷且粗糙的土壤分外硌手。

  “恐怕不行。”哨子摇了摇头,“大面积的填土,墓室的入口指不定被埋在哪了,如果大火焚烧,一定会导致土方塌陷,甚至会掩埋之前的盗洞!”

  “好吧,如果照这个速度,大概需要多久我们才能挖到墓室入口?”我皱着眉头,望着还在卖力铲土的朝鲜人,心里着实过意不去。

  “按照这个速度,起码还要三天的时间。”哨子看了看天空,“还要乞求老天开眼,千万不要下雪!”

  眼看太阳将落,我们简单打点行装,便紧忙往回折返。即便我们不惧狼群,也不能冻死在这荒郊野岭吧?如果真出了什么岔子,我还是希望来接我的是黑白无常二位先生。

  我们几乎与太阳踏着同一步调,回到了营地。一组成员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热腾腾的饭食,我心烦意乱,没什么胃口,粗略吃了几口就一头钻进睡袋,等着第二天的折磨。

  隔天,我没有陪着他们一块儿去山里挨冻,而是陪着阿贤一块儿去城里的农贸市场采买新鲜肉类。毕竟挖掘冻土是一项非常耗费体力的工作,不管是朝鲜人还是自家人,那都是人,我都心疼。这么繁重的体力劳动,营养总要跟得上。

  长津湖一带地广人稀,偶尔只会出现一两个猎人。几个村落孤孤零零,实在罕有人烟,想要采购新鲜食品,只有前往比我们之前住过的那个村子还要远的县城才有商家出售。

  朝鲜的农贸市场与国内的还是存在着很大差别,肉类以猪、鱼为主,牛肉、羊肉已经算日常生活中的奢侈品了。肉摊子弥漫着血肉的味道,鱼铺子又充斥着鲜腥味,路过售卖腌菜的小贩,一股子浓厚的辣白菜的味道瞬间冲进我的鼻腔。这股味道,等我回去了以后,这辈子也不想再吃泡菜了!

  逛了一大圈,也没遇到什么想买的东西,只是购买了很多调味剂以及新鲜肉类。

  “呀!”阿贤看着一个摊位惊恐的叫了一声。

  “怎么了?”我连忙往她身边靠了靠。

  “他居然要杀这头羊!”她指了指一头被五花大绑的公羊,面上的表情有些难以置信。

  “杀羊很奇怪吗?”我有点不明所以。

  “你看,这只羊器宇轩昂,肌肉强健有力,毛发光鲜亮丽,两只羊角固若金汤。像这样正直雄风的公羊,应该留作种羊才对,怎么能杀掉卖肉呢?”阿贤其实是有些担心,这头羊会不会是病羊。

  肥硕的公羊五花大绑的躺在一辆拖车上,眼中没有哀怨,可以说充满了反叛与愤怒,两条后腿时不时便会强有力的拨弄几下,以示自己的强壮。

  阿贤靠近问了问,为什么要宰了这头公羊。那摊主解释,他放羊的时候,整个羊群在牧羊犬的管制下,井井有条,只有这只羊不服管教,低下两只羊角就想攻击牧羊犬。他担心这只羊会带坏整个羊群,所以还是早做处理比较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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