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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八章 再见钟情


  随着动人的音乐响起,婚礼主持人朱桢站上了舞台的中央。

  “各位来宾,上午好。感谢大家百忙之中能够在今天参加李响先生和罗丽娟小姐的婚礼。希望他们能够缔结良缘,百年好合。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两位新人表示衷心地祝贺和深深地祝福:祝愿他们互敬互爱,永结同心,幸福美满!下面我宣布:良辰吉时已到,婚礼仪式现在开始!”

  李响站在舞台上一脸的紧张,这是很难得的一件事。二十六岁的他终于成家了,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女儿。

  罗丽娟挽着李响的父亲的胳膊走上舞台,李响的父亲把罗丽娟的手交在了李响的手中,退场了。

  朱桢开口道:“罗丽娟小姐,请问你是否愿意嫁给你身旁这位先生。从今往后,无论他是贫穷还是富有、无论环境是好还是坏、无论健康还是疾病,都忠于他,直至死亡,你愿意吗?”

  “我愿意!”

  “李响先生,请问你是否愿意娶你身旁的这位女士。从今往后,无论她是贫穷还是富有,健康还是疾病、环境是好还是坏,你都忠于她,直至死亡,你……愿意吗?”

  “我愿意。”李响这一句吼得非常的大大声,把朱桢都吓了一跳。

  “新郎与新娘交换信物,愿你和她生活在一起,无论在什么环境,都愿意终生养她、爱惜她、安慰她、尊重她、保护她。”

  到了手捧花的环节,很多人都期待着幸福能够砸到自己的头上。罗丽娟看着台下的众人开口道:“这束捧花,我想要给杨簇。谢谢你,因为有你我和李响才能够走到今天。我也希望你能够收获最完美的爱情,这是我和李响共同的心愿。”

  杨簇接过了捧花,说了一声谢谢。

  这束捧花自然是真花,很香,可过几天就会枯萎了,也就变得死气沉沉的了。

  看着李响结婚的场景,他的内心真的百感交集,是不是自己也该结婚了啊?再看着伴郎团的其他人,杨簇突然觉得自己产生这个想法还是太早了。他们三十几了,四十几岁的人好像对于这件事从来都没有着急过。倒是自己,一直在想要结婚,说出去也不怕羞。

  可能是自己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成过明星,家人也没有明星这个概念,所以才会可劲的催促他结婚吧!也确实是年龄很大了,很多方面都开始往这边考虑。

  杨簇拿着手捧花站在酒店的楼梯间,看着窗外马路的车辆与人来人往的,不由得觉得心里堵得慌。一只手突然伸了过来来,捏住了手捧花,杨簇眉头一皱,转头看着来人变得无比的错愕。就好像跟做梦一样,实际也是在做梦吧!

  “好久不见!”

  对面传来轻吟的声音,“好久不见!”

  一见钟情,三生有幸。很多人不知道这句话出自哪里,其实杨簇也忘了。只是知道她叫钟情,那年第一次见她就喜欢上了她,眼睛里再也容不得别人了。

  她还是那么漂亮,比当初的青涩多了几分妩媚,又多了几分贵不可言的气质。

  杨簇松开了捧花,钟情拿在了手中,开口道:“怎么,想结婚了,还是……想林小允了?”

  在钟情的面前,杨簇本能的就不想要提林小允,或者他的内心对钟情还有着一份感情,一份在分开时候的不甘心吧!

  杨簇想了一会儿,没有回答,却问道:“你怎么回来了?”

  钟情似笑非笑的看着他,回应道:“李响结婚,我作为他的好朋友,肯定要回来参加他的婚礼的。没想到这家伙,竟然连孩子都那么大了。”

  杨簇的目光看向了钟情的肚子,钟情啐了一声,说道:“不要脸,想啥呢,那是不可能的事。你都是有女朋友的人了,怎么还和当初一样不正经。”

  杨簇笑了笑,想起当初他俩还讨论过,以后是要生儿子还是要生女儿。杨簇说生女儿好了,钟情说生儿子好。就因为这件事两人还吵了一架。那是吵得最凶的一次,就算最后分手的时候,他们也没有吵架,只是一句话都没有说,各自去了各自想去的地方。

  钟情撩了一下她的长发,说道:“这几年混得不错,都成大明星了啊!”

  杨簇盯着她,看得钟情有些不自然,他问道:“你呢,这几年你就一直待在法国?”

  钟情笑了笑,回应道:“怎么可能,我这种人闲不住,你又不是不知道。就是欧洲的每个国家都去待那么一段时间,然后又回去继续念书。”

  “那你,那你现在是打算回国发展吗?”杨簇犹豫了好久,还是问了出来。

  钟情摇了摇头,目光显得有些深邃,杨簇感觉钟情有些陌生了,那种很久没有见到,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她的身上散发出来,能够感染到自己。

  “暂时还没有那个打算,而且法国挺好的,我可能会在那边长期居住吧!”

  杨簇嗯了一声,两个人总是在这里吹着冷风也不太合适,便回到了宴会厅。伴郎团早就离开了,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,能够抽出一段时间来帮杨簇的忙,杨簇已经感激不尽了。现在网上的热搜第一,就是这一次的伴郎团。

  这六个人完全可以顶起娱乐圈的半边天了,他们却出席在了同一场婚礼上,多么难得的场面啊!

  以前的那些伴郎团都稍微弱了那么一点,杨簇助理的婚礼那才叫奢华。

  两人找了一张没有人坐的桌子坐下,开始慢慢吃着饭。胖子和罗丽娟过来敬酒的时候,杨簇喝了一杯饮料,钟情倒是喝了一杯白酒。

  她是北方的女孩子,性格比较豪爽,以前就很能够喝酒。

  胖子有些惊讶,罗丽娟比胖子还要更加的惊讶,因为手捧花在钟情的手里。她是见过钟情的,可现在不认识了。而杨簇的女友是谁,恐怕全中国人民很少又不知道的了吧!

  胖子坐下后,开口道:“没想到你竟然能够来参加我的婚礼,我以为你会一直待在国外。”

  钟情笑了笑说道:“毕竟你也是喊了我几年大嫂的人,我肯定会来的。”

  胖子看了一眼杨簇的脸色,杨簇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,或者说,你要他听到什么,他能够去听什么?

  他看不出钟情对自己还有曾经的感情,说出这句话的意思更多的是调侃胖子的意味。难道要杨簇自作多情不成,抱歉,自己有女朋友。

  三人又说起了曾经在校园里面的生活,觉得很有意思。现在回想起来,竟然是一笔宝贵的财富。无聊的时候可以回想一下,解解闷。

  杨簇,杨簇能怎么想?他在学校的时候,无时无刻不是和钟情腻歪在一起的。加上是同班同学,更是一刻都没有分开过,除了放长假的时候。

  他们从来没有觉得这样很烦,很多人不理解这样的感情。

  其实很简单,只要灵魂有趣了,怎么都不会厌倦。若是只有好看的皮囊,那么也就不值得骄傲的了。

  罗丽娟在一旁什么话都没有说,也不敢说,怕说错。

  她并不知道杨簇和钟情之间发生了什么,但现在看来两个人的个性有很大的偏差。两个生性都不愿意受到束缚的人,怎么可能会过得好。除非有一天有一个人,愿意为了自己爱的人,放下自己所追求的东西,才能够过得好吧!

  欢迎和秦思念跑了过来,看着钟情咦了一声,秦思念小声的在杨簇耳边嘀咕。杨簇翻了一个白眼说道:“赶紧找你妈去!”

  秦思念说的只有杨簇一个人听到了,其他人虽然有兴趣却也不会多问。

  杨簇和钟情都吃了很少的一点,两人吃饭的速度、姿势,包括一些小动作都是一模一样的,更让李响和罗丽娟不知道该怎么说。

  李响一直觉得钟情是最适合老大的,林小允的确很漂亮,人气又高,可那又怎样?他了解钟情是一个怎样的人,却不了解林小允是一个怎样的人。所以,如果老大和林小允分手,他是百分之百赞同的。

  杨簇开口道:“你现在住哪,我送你回去吧!”

  钟情回答道:“不用,我等会自己打车就回去了。”

  杨簇站起来,神情有些冷峻,说道:“什么时候还矫情起来了,这可不是我认识的你。”

  她站起来深深的看了一眼杨簇,回了一声好,却有一句话没有开口。那就是你一直都没有认清楚过我。否则你就不会一直强调着从前不会回头,往后不会将就这样的废话。

  待两人离开了酒店,李响坐下让罗丽娟给自己盛了一碗饭,不知道是在说给罗丽娟听还是自言自语。

  “要是老大当时能够和钟情一起去欧洲,他们现在也许会在我们前面结婚吧!”

  他舀了一勺子鸡汤泡入饭中,开始快速的刨了起来。

  罗丽娟开口道:“其实我觉得林小允也不错啊,长得那么漂亮,和杨簇又那么般配,杨簇又那么喜欢她,我觉得就足够了吧!”

  喜欢哪里足够啊,还有看距离、时间,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。

  (我明白了,这书不火的原因,没有推荐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就是没有装叉打脸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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